企业和群众到公安局办事“最多跑一次”及“零上门”事项清单(9月份)
企业和群众到 公安局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9月份,第二批公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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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理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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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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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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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办事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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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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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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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A级拆除爆破工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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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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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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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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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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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评价报告(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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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爆破作业区域证明(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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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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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爆破作业专用设备清单(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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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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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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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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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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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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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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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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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和资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设计单位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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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防设计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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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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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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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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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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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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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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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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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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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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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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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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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和资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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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委托办理的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书(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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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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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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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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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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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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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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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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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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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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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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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原件或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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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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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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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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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竣工验收备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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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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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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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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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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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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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和资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设计单位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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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防设计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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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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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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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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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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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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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申报表(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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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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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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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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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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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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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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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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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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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政务服务“零上门”事项清单
(9月份,第二批公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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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理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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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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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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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办事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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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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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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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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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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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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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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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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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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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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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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